根据教育部和《湖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指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专家小组(简称“专家组”)。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设组长1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所有人员经过培训后才能参与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
三、资格审查
(一)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三)资格审核材料
1.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以及提交相应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持有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原件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2)《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审查时间及地点
3月29日上午8:30-10:00,黄家湖校区人文楼MPA教室(R103)。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50分,30分为合格)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及分值
参考教材
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学
满分50分
公共管理学(第3版),主编:蔡立辉 王乐夫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第3版)》,主编:刘仲英
中医药管理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学》,主编:梁万年;《社会医学》,主编:王素珍,杨义
1.笔试时间:3月29日10:30-11:30
2.笔试地点:黄家湖校区人文楼R203教室
(二)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管理学
满分100分
《管理学》主编:陈传明
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主编:谢明
1.考试方式:笔试。
2.考试时间:3月29日11:35-12:35。
3.考试地点:黄家湖校区人文楼R203教室
(三)综合面试(满分50分,30分为合格)
1.考核内容
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政治理论、心理健康等状况。
2.考核时间:3月29日13:30-17:00
3.考核地点:黄家湖校区人文楼5楼B508、1楼MPA教室
4.考核流程:考生从密封袋中随机抽取一道专业考题,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回答,专业考官就相关问题与考生交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考生名单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性别
学院
专业代码
1
杨子晗
105074000000848
男
管理学院
1005Z2
2
江旺
105074000000852
120100
3
夏盈
105074000002820
女
125200
4
陈佳丽
105074000002750
5
赵小芹
105074000002715
6
葛伊莹
105074000002722
7
马晨皓
105074000002787
8
秦童
105074000002765
9
王双羽
105074000002747
10
黄康
105074000002768
11
雷珍望
105074000002777
12
张帅
105074000002724
13
张越越
105074000002763
14
余小敏
105074000002764
15
魏淇延
105074000002732
16
姚玲
105074000002737
17
袁青
105074000002743
18
杨意萍
105074000002736
19
林莹
105074000002749
20
朱芸芸
105074000002813
21
张林丽
105074000002733
22
李思蔓
105074000002729
23
宋魏
105074000002767
24
张彬飞
105074000002816
六、复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7-68890278
七、注意事项
1、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