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研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到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立项且已届满的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培育项目。
二、材料提交要求
1. 结题报告正文:含项目背景、研究目标、实施过程、成果产出、经费使用等核心内容(模板详见附件1)。
2. 支撑材料: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等成果的PDF扫描件。
三、时间安排
1. 材料提交截止:2025年5月20日提交。
2. 形式审查:2025年5月20日-5月31日,中心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 结果公示:2025年6月3日于官网发布验收结论。
四、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项目负责人对提交材料负全责,弄虚作假者将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2. 延期申请:确需延期项目须在截止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最长延期6个月。
3. 未结题后果:连续两次未通过验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取消3年申报资格。
附件:
1.结题报告模板(含撰写说明)
2.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研究管理办法
3.项目核心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