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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实验室、设备、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一、中心实验室和设备、软件资产由学校、学院和中心共同投入,学校投入额须保持60%以上。  

二、中心实验室和设备、软件资产必须与中心发展保持同步。  

三、中心实验员专职专岗,对实验室的建设及发展负全部责任。  

四、实验室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中心主任和实验人员管理和指导。  

五、中心承担科研项目的人员根据课题需要对图书资料、实验室、设备、软件均有使用权。